昨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12家日本企业反垄断的行为开出12.35亿元的反垄断“最大罚单”。发改委在其网站上表示,罚单开出后,这12家涉案日本企业均提出了整改措施,包括立即根据中国法律对销售政策和销售行为进行整改;对公司全体成员进行反垄断培训;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主动维护竞争秩序,并惠及消费者。
“正评估”对2015财年业绩影响
昨日,这12家日企均在各自的官方网站上对发改委的反垄断处罚作出了回应,大多表示会全力配合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制定改善措施,今后严格遵守反垄断法。
昨日,此次被免罚的日立汽车系统给新京报记者发来回复称,由于日立汽车系统全面配合国家发改委的调查,并且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最终被免除罚款等一切行政处罚。
另外,住友电工提到,本案系被认定2009年之前实施了订单协调行为而受到的处罚,但公司已于2010年6月制定了《竞争法合规规程》,强化集团竞争法合规体制。
而包括三菱电机、住友电工、爱三等企业都在回应中明确表示,缴纳罚款不会对公司2015财年的合并业绩预期带来影响。捷太格特、三叶、NTN等企业则表示,缴纳罚款对公司2015财年的合并业绩预期产生的影响正在评估中。
日本占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额近3成
在这12家日企中,有8家是汽车零部件企业,其中,电装、精工、矢崎、三菱电机以及三叶等公司此前在美国就曾因垄断行为被罚。昨日,盖世汽车网总裁陈文凯表示,全球汽车产业对日本零部件的依赖性很强,为日本企业垄断零部件价格创造了条件。
例如,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后,众多日本汽车零部件工厂受损或因交通不畅,曾致全球各大汽车企业的整车生产受到影响。
全球著名汽车媒体Automotive News发布的2013年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单上,日本企业占据29家,多于美国与德国。中研普华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汽车零部件从日本进口额为95.8亿美元,占进口总额27%。
涉案12家日企回应(部分)
日本精工株式会社
公司内部已经过调查该轴承问题,并会全力配合中国当局调查。对于2015年3月底的合并业绩预期如果需要修改,会在公司内部及时公示。
NTN株式会社
本公司被处罚的原因是生产的轴承触及了中国的反垄断法以及竞争法,目前已经接受了发改委的调查。另外,对于此处罚金额对公司2015年3月的合并业绩预期的损失还在统计中。
不二越
对发改委认定不二越过去在中国市场的部分轴承交易违反了反垄断法,不二越公司表示予以接受。鉴于不二越全面配合了调查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全额免除对不二越的罚金。
捷太格特
对由此给股东、客户等相关方带来的担心表示歉意。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捷太格特承诺将展开实际行动,彻底遵守企业伦理道德。对于接受罚款给业绩预期带来的影响,捷太格特表示目前正在调查当中。
日本爱三工业株式会社
关于本公司有一部分汽车零部件触及了中国反垄断法案,罚金2976万元。本公司会严肃对待该事件。截至2015年3月底,对于上述罚金,本公司的合并业绩预期不会进行调整。
古河电工
本社在汽车零部件行业违反了中国的反垄断法,被处以3456万元罚金。目前为止,关于汽车零部件方面本公司已经接受了公平贸易委员会以及各国当局的调查。
日立株式会社
此次各国再次对于遵守反垄断法进行彻底调查,公司内部的各项规则将给予进一步调整、工作手册的各项内容也要让各工作人员及时掌握。
电装集团
在全力配合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同时,迅速制定改善措施。今后,电装将更加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实施更加细致的守法监察措施,以期彻底遵守反垄断法。
三菱电机
虚心接受本次处罚决定。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合规体制建设,采取措施彻底杜绝违法行为的再次出现。此外,罚款的缴纳不会影响2015年3月的预期合并业绩。
三叶株式会社
在此次触犯反垄断法以及竞争法后,公司将设置“反垄断法危机管理·再防止委员会”,监督各项法令的遵守。另外,上述金额对于本公司2015年3月合并业绩预期的影响还在统计中。
矢崎株式会社
关于该事件,本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在日本、美国以及欧洲也接受过同样事件的调查。为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公司内部会进行彻底全面的调查。
住友电工
本案系被认定2009年之前实施了订单协调行为而受到的处罚,但住友电工已于2010年6月制定了《竞争法合规规程》,强化集团整体的竞争法合规体制。
■ 律师解读
中国反垄断案件数量不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博士邓志松分析,这些日本企业都是之前在国外被罚过,现在在我国也被处罚,说明我们国家的执法正在与国际接轨。
从大的方面看,好像今年中国执法力度突然增强,密集出现反垄断案件,但对比欧美发达国家执法现状来看,我国目前执法的频率和案件数量并不高。其实反垄断法是一套通行准则,中国与欧美都是同样的规则。
罚款比例执法部门有裁量权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反垄断罚金为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胡钢认为,我国的反垄断执法透明度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据他介绍,1%至10%之间究竟按照百分之几处罚,反垄断执法部门根据具体调查情况,拥有自由裁量权,但目前未发现对于该自由裁量权的监管机制。在欧美等市场上,涉及垄断的巨额罚款,经常由执法机构诉至法院,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和解。